假如最高法是一个产品经理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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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整理婚姻法与夫妻债务的一些案例,发现2017、2018是个微妙的时间区段,最高法及地方高院围绕夫妻债务频繁出各种通知、解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
类似一个商业化的产品上线后,为了弥补bug,不断迭代更新。下属动辄被push要求打上补丁,以致于令人怀疑最高法作为一个司法界的产品经理,是否有节奏和市场意识。
自从年初最高法民一庭王林清 法官在“陕西千亿矿权案”再审案后离奇失踪,借着通过“传声筒”崔永元喊冤,最后一次露脸竟然直接跳过司法程序,在央视被“公开认罪”,原本尚有底裤的中国司法信誉在心目中的地位弃如敝帚。小王同志拙劣而浮夸的演技,黄松有 、奚晓明 等前辈们看了都要捶胸顿足。
最高法历来公正与效率两张嘴,实际上呢,效率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 1996年刑诉法第一次修改时,最高法在普通程序之外增设简易程序;
- 2012年刑诉法第二次修改时,为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又取消了原来关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的范围限制;
- 2014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在全国14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开战刑事审判速裁程序试点;
- 2018年10月26日,最高法正式把速裁程序正式写入新刑诉法。
然后,民众就看到了一场魔幻的一幕幕:江苏泰州的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仅用3个工作日;陕西咸阳的一起交通肇事案,10分钟内审结;四川成都的一起盗窃案开庭只用了6分钟……
审判6分钟,入狱整6年?这比美帝的辩诉交易给力多了。
诉讼效率是速裁程序标榜的目标,事实上,速裁程序并未在起诉环节做任何简化,审查、阅卷、摘卷、询问、制作法律文书、出庭等公诉活动,公诉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少做,反而增加了法律援助、告知权利义务、征询当事人意见等工作。而且因庭审缺乏实质内容而流于形式,绝大多数案件的量刑结果与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并无二致,因此,检察官事实上分享了法官的裁判权。公诉权与裁判权事实上的合一,其结果不得不令人担忧。
扯远了,话归正题,不考虑1950版的中古《婚姻法》,通过下面的甘特时间轴 ,可以发现近二十年来《婚姻法》修订、解释和审理指导文件发布异常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