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怕维琴妮亚吴尔芙?

维琴妮亚·吴尔芙的书是文学院里的人读的书,小说是,非小说也是。三十多年前刚到伦敦我一个人住在Notting Hill Gate旅馆里读她的《Mrs. Dalloway》,仲夏的天刚亮读几十页,吃过晚饭靠在昏灯下的软椅上再接着读,窗外那株百年老树迎风絮叨,风偶然小了树梢上的星星显得格外遥远也格外晶亮。那几个星期我读完这本书再读她的《A Room of One’s Own》。有一天,我到Ealing去探望在台南成大教过我希腊神话的安德森夫人,她说吴尔芙的非小说比她的小说好看:「她的小说语言是诗的语言,读得很费神,太精致了!」

从此,我在伦敦断断续续读遍她的作品,逛旧书店访藏书家的那些年月,我也陆陆续续看到了各种版本各种装帧的吴尔芙,她的书越来越清贵了。听说她写完一部小说往往心力崩溃,神志紊乱,总要休养一段日子心情才平静下来。细心推敲她笔底的处处灵犀,我也隐约感受到她的焦虑她的踌躇,一字一句绝不马虎。她的作品气韵很荒寒,彷佛茫茫雪地上的几株枯树,远看绝望,近看倔强,再看孤傲;养一养神翻开下一页,冷风中她怀抱的永远是篝火余烬的一念之欲,不是红尘的恋眷不是爱恨的执着,是她一次又一次的梦醒。我于是不再计较吴尔芙作品的铺陈了:我只管阅读她的句子,一句接一句慢慢读,最后读出的内心独白竟是我的独白不是她的独白。

深邃的眼神高华的鼻梁纤柔的嘴唇圆满的发髻,她年轻的季节古典,年老的岁月古穆,脱俗如希腊女神,绵密如古国刺绣:“I enjoyed talking to her, but thought nothing of her writing. I considered her a beautiful little knitter”,Edith Sitwell这样回忆吴尔芙。精巧的织女纤丽的绣娘一针一丝缝出来的织锦确然不必过份依靠理论深究。早年一些英国文评家都说她的《戴洛维夫人》沿袭乔埃斯《尤利西斯》的文学技巧,我倒依稀记得她读《尤利西斯》部分初稿之后给朋友写信用了「瞎编」一字:“tosh”。David Garnett《Great Friends》里写吴尔芙那篇长文也说:绝对不是乔埃斯;文学上的影响,吴尔芙从小熟读Laurence Sterne和Henry James的小说,项狄传《Tristram Shandy》的意识流技法她非常在意,小说家詹姆斯更是她父亲Leslie Stephen的好朋友,常到他们家作客,吴尔芙Asheham宅子里的书桌上长年摆着一张镶着镜框的詹姆斯照片。

「喜爱维琴妮亚·吴尔芙注定只宜喜爱不宜拥有,」Cecil Court的比尔Bill Fletcher那天对漂亮的Leonora说,「跟所有美丽的女人一样!」一九一二年八月十日,三十岁的Virginia Stephen跟三十一岁的Leonard Woolf在伦敦注册结婚,Lytton Strachey说,吴尔芙先生是在火车上向维琴妮亚求婚的,她当下答应,可惜火车轰隆轰隆吵得很,吴尔芙先生听不到,一边翻报纸一边问:“What?” 维琴妮亚气坏了,拉长了脸悻悻然说:“Oh, nothing!”

戴洛维夫人《Mrs. Dalloway》之后我读得更缓慢的是她意识潺湲里粼粼浮光中的那盏灯塔:《To the Lighthouse》。海滨假期的串串回忆串起一幅家族历史的长卷,宁帖的Mrs. Ramsay是她母亲,沉郁的Mr. Ramsay是她父亲,在严实的门楣下,母亲守着夜夜穿窗投射进来的灯塔光影追觅久违的今夕,时而赞叹,时而感泣,时而怔忡,简直银亮的手指轻轻抚慰她心中密封的古舟,一波一波给她带来舒畅带来欣喜。故事是寻常琐事连出来的故事,人物是恍恍惚惚串起来的人物。第一节"The Window"写一家人跟朋友到海边渡假;第二节"Time Passes"从母亲下世儿子阵亡写到战后的省悟;第三节"The Lighthouse"写Lily Briscoe画灯塔的画完成了,小说追忆昔日失恃之丧与封建之累的隐痛从此贯而穿之,旨趣尽展。那阵子我常常想起她五十九岁投河自尽的情景。

那年残冬的午后,比尔带我们到书店地库观赏吴尔芙一堆初版书,他说,那样娇贵的闺秀不可能写风潇雨晦的小说,吴尔芙只好苦苦借文字的技巧剖析心理的死结,最终奠定了她不朽的八斗才情,人家对她的评价她仍然格外在意:“What is the use of saying one is indifferent to reviews when positive praise, though mingled with blame, gives one such a start on, that instead of feeling dried up, one feels flooded with ideas? “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一日《到灯塔去》出版第六天她在日记上这样表白。「她活得真苦!」Leonora说。

这部书出版八十年了我竟想要找一部皮面重装的初版本,一找,跟她一九三三年初版的《Flush》一起找到,都是漂亮的珍藏本,那本《Flush》还是W.H.McNeile的旧藏,书中夹着The Book Society Ltd.的一张发票,一九三三年十月五日买的。那家书店在Buckingham Palace Gardens十号,七十年代似乎还在,我跟几个逛旧书店的朋友都去过,有个老维廉那时候在读《Flush》,说是写诗人布朗宁妻子Elizabeth Barrett身边那头爱犬的一生,比布朗宁传记更有趣。我不亲近猫狗,匆匆读了,很特别,狗眼里的人间冷暖竟是那般细腻。David Garnett写过书评称赞这本书也数出几处疑点,吴尔芙写信谢谢他;信很家常,很亲切,他们是长辈和晚辈两代人之间的交往,他怕她怕得要命,该是又敬又畏的心情,说是美国剧作家Edward Albee那出名剧《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问得好,他承认他怕极了:“I should have admitted that I was”。


董橋專欄 16th Sep 2007